2011年6月27日 星期一

北市府,你好大的官威 - 永遠蠻幹的台灣英雄......






  有朋友問我:「peter,你差點連睪丸都裝apple app了,怎麼會去挺Google跟Android,還幫他反擊台灣政府的法令?」。

  何解?


  首先,我想先闡明一件事情,那就是我不是反對Google跟Android,而是反對盲目的崇拜,記住,這是會害死人的。

  自由軟體是培養我的搖籃之一,早在Linux 跟紅帽家族是同義詞的年代,我就開始使用了,那是1995年的事情了,我用了自由與開放源碼軟體太久了,跟著人家喊過「打倒邪惡的M$帝國」與「自由萬歲!!」,老子什麼口號也喊過,也信誓旦旦的拿著Linux 開機USB 碟到處去修電腦,去測試筆電,當年Linux 是最火紅的系統了,只差連馬桶都內嵌Linux 與具備上網功能。

  但十餘年了,Linux 紅了,卻紅在別處了,紅到工程師與支持者自己也都忘了,當初這套可是個桌上型作業系統,是伺服器系統,可他在這兩處沒紅過,甚至是當KDE 遠比Vista 還漂亮的年代,口號喊得震天嘎響的2006年,他還是紅不出半個鳥來。

  我並不是看衰Android ,而是系統這個東西,是看人用的,比爾蓋茲當年與賈伯斯的對談中,嗆出(講過!?)一句噁心確實在沒話說的話:

  賈伯斯:「But my system is the BEST」(我的系統是最好的!)

  比爾:「so what !! People love me 」(那又如何,群眾愛的是我的系統)

  在骨子裡,Android 永遠是個開放原始碼與免費的平台出身的系統,他的確不是Linux ,因為Linux 比它還開放太多,架構也嚴謹多了,Android 是個卡在完全自由與完全封閉之間的系統,它唯一大保證就是他好入手,可卻沒人保證它好入門。

  現在的Android 彷彿是迷藥,那是因為放在手機上,功能不需要多,所以人人暫忘他的缺點,而只有優點,但是當架構大了,使用者多了,不喜歡制定規則的平台,只會被它自己的長尾巴給害死,所以悲觀一點來說,目前大家都還喜歡Android ,只是因為它還不夠紅。

  好,回憶到此,為什麼會突然談到這一點,因為這次事件中的退費這種問題,就是其中一個尾巴,這是需要規格的,而且這個規則是需要人人都能有共識的(或是如apple,這個共識,不知道為什麼大家就是願意接受的)。


  早在近十年前,當賈伯斯推出itune store時,退費這個問題就已經困擾太久了,這個問題除了台灣因為實在太落後而沒辦法遇到外,其餘各國大致都遇過了,我舉個例子,連亞馬遜商店也遇見過。

  姑且不談itune與apple,今天我們舉個簡單的例子就可以看出,今天我在亞馬遜商店買了一本書,買了一本Emily Brontë的Wuthering Heights(咆嘯山莊)精裝本好了,我一天之內就看完了,而且我手快,我連抄也都抄好了,騰錄好了,我突然起了一陣歹念,我想退費,這樣的話,我不僅看完精裝本,自己也有一本手抄本,最棒的是,我還不需要付費呢。

  諸君,因為台灣太落後也太蠻幹了,所以我們從未遇過這種問題,但是外國人在十年前就遇過這種問題了,所以當他們看見台灣人在十年後依然蠻幹的時候,且還是跟著世界的Google對著幹的時候,他們可能在同情之前,就會先問我們這句話還有這個問題:

  「你看完了也使用過了,再辦理退費還成功的話,那原開發者怎麼辦?」。


  可知當年亞馬遜怎麼做的?

  不怎麼樣,他十年前跟十年後就都是打電話與寫信過去要求退費,對,跟Apple如出一輒,記住,他們不是不退,而是它們很巧妙的運用客服方法來讓你忘記你正在辦理的行為叫作「退費」。

  他們可以問你:「先生,您是不是對我們的服務還有商品的任何部分不滿意呢?」,而不是跟你說:「先生,請您到三號櫃檯辦理退款事宜」,這讓客戶可以感受到尊重,也可以藉機打好客戶關係(Customer Relationship),這種退費方式雖然複雜了一點,但是只要你理由說得通,他們就可以退費。

  軟體、音樂與書籍等,都難以去證明你究竟使用過了沒,所以用一個「對商品哪裡不滿意」來取代永無止盡的退費疑雲,是簡單而優雅的,而且也比較好釐清,你是好顧客,還是無理取鬧的無賴。

  除了因為這個理由外,我們必須瞭解,國外電子商務在很早之前就引入了信用卡的風氣,要跟銀行辦理信用卡退款是複雜的,所以他們總得真的知道你的理由是什麼吧,退款了再去問,人家不一定理你,不問就退款,那我想也沒來這世上如此多的傻瓜,那是慈善家,可不是企業家。

  Apple 線上音樂商店也是如此,鮑伯先生可以聽完後覺得這專輯實在爛的出奇,所以寫封信過去誠懇的說,這專輯對我的耳朵造成了永久性的聽覺受損與顏面神經嚴重失調。

  只是他不要求賠償,但要求退費,甚至鮑伯先生還提出了醫師證明,那可能是位艾伯頓醫師寫的證明,指出這位病患因為聽了太久「如惡魔般的鬼吼」而導致下列症狀。

  當線上商店看見了這份證明,線上商店不會去責怪開發者與創作者,導致他們賠上金錢與信用,這就是尊重。

  然而他們也尊重消費者,並且因為這是可以信任的理由,而予以退費,這也是尊重。

  接著,當消費者尊重創作者與線上商店是明理人,所以提出了充分的證明,而這一點......

  ......叫做自重。

  至於會吵的孩子有糖吃,有拳頭的聲音大,扛著「犯吾大中華天威者雖遠必誅」口號的大台北市政府,叫做蠻幹。

  我們現在在談的是Google,不是Costco,這裡退費與退款的機制與家電還有實體商品是不能比的,我們可以在一天看完書,一天把遊戲破關,七天之內可以退七次,退一個軟體就賺一個軟體。

  更遑論Android 本身是一個極自由的平台,他可以靠著apk 檔案就直接安裝在你想要的目錄,只要你願意,你可以刻著取得root權限而自由改造你的手機,或許你將精通GAE 與JAVA,然後自由設計出屬於你的一切,告訴我,在這一個狀況下,Google這一個龐大的公司,需不需要為了Android至少定出一個最低限度的規則來遏止失控的任何可能性呢?

  事實上,Google的退費機制的確已經比Apple還要來的出色了,Apple 可以退款,但是那是傳統的做法,假如已經請款了,進入交易流程了,那麼您請自己去跟銀行談(或是寫信去讓客服人員為您服務),假如你的理由不充分,甚至流於無理取鬧,那麼就只好自個兒請了。

  當然,假如你的理由(或是誠意)是充分的,那麼當然填寫完後還是可以獲得退款,比如說我便曾經接獲過這種回信:

  「This is just a quick follow up email to let you know that I have refunded you for "xxxxxx"

I have reversed the charge for the purchase. The credit of $4.99 should be posted within five business days.

I have also submitted this item for investigation. Apple takes the quality of the items offered on the iTunes Store seriously and will investigate the issue with this item, but I can't say when or if the issue will be resolved. Please try again in a few weeks.」

  代表這件事情apple 已經知道了,然後將會盡快處理,退費的事情可能會在五個工作天內完成。

  但是Google可以提供一個請款前的退費按鈕,是的,一按之下,直接取消,記住,如果你已經複製好apk檔案了,並且改好機子或檔案了,那麼退款後,你照樣擁有軟體安裝的權利。

  也就是說Google早就已經(或是說只能)做好傾家蕩產的準備了,結果,您這個擁有大中華官威加持的無恥的渾蛋卻還是得寸進尺。

  注意了,台灣人蠻幹已經不是第一次了,還記得DELL事件嗎?


  郝龍斌這個市(ㄅㄞˊ)長(ㄔ)因為消費者無限上綱得到不便宜而重罰DELL,勒令DELL做出回應,結果不僅因為法院判DELL無罪而被反打一巴掌,還惹惱了DELL,從此之後台灣再無優秀且較好規格的DELL電腦可以購買。

  現在再來一次Google事件,請問台灣的臉丟得還不夠嗎?

  這跟愛台灣沒有關係,這跟愛不愛自己才有關係。

  大台北市政府帶領著一群混蛋喊著自己也不懂的口號往前衝,他不僅要自己往前衝,還攜家帶眷的要大家一塊兒去死,這種王八蛋跟當年義和團喊著「扶清滅洋」的口號就喊前衝結果賠上中國的雜碎有何兩樣?

  外國是有法律的,在法律之前,不僅要保護消費者,同樣的也得保護開發者,Google這種理念與亞馬遜的理念是極為相近的,亞馬遜與其說它是靠線上書城在賺錢,不如說它是靠股價與廣告在賺錢,所以他是賣一本書一塊錢,卻付出兩塊錢去維持。

  Google退費按鈕的本意也是如此,憤怒鳥一天六十萬人下載,卻有三十萬人按退費,請問要不要Android Market平台維護的工程師明天去跳海喝風?

  什麼叫作七天鑑賞期?

  那是十年前人家就遇過的問題,可是Costco可以有鑑賞期,但是Google等線上商店不能太過擁有,何故?

  我不知道何故,但是我知道外國不太可能為了這件事情去顯示官威,然後賠上消費者與開發者的權利,這件事情在老玩家眼中只是一再重複的問題,終歸一句話,當你並非很瞭解線上消費的機制時,朋友,您任何一步都需要謹慎思考,因為這是個電磁的世界,很多事情,就算是開發者自己也難以自圓其說。

  大台北市政府如果真的認為他們是為民喉舌,那麼大可以在是政府內辦理一個專職跟Android Market溝通的平台,代為溝通辦理退費事宜,那我相信這種提案Google沒有理由不接受。

  但是現在只是一群混帳王八蛋打著斂財騙色的口號想要去討個公道,那麼外國人當真蠢得如此?

  Apple 原本三十天內都可以辦理退費,現在順手推舟縮為七天,何樂不為,Android 本來十五分鐘內可以退費,現在連Android Market 都丟了。

  大台北,大白北..........好大的官威啊!

  那個自封英雄的廢物,幹嘛不去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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